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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公告期可以主张侵权吗?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吗?

  商标公告期可以主张侵权吗?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吗?在当今社会,无论什么样的企业都需要提前注册自己的品牌商标,因为他们需要先选择适合自己产品的类别,然后进入子类别进行详细选择。商标注册需要经历一系列程序,其中,商标公告可以说是“临门一脚”。那么,商标公告期可以主张侵权吗?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吗?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商标公告期可以主张侵权吗?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公告期可以主张侵权吗?

  构成的,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吗?

  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双方可以按照国家商标局规定的商标转让手续办理。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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